深经贸信息规〔2016〕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5907069935/2016-0000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6-11-01 |
名称: |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6-11-01 | |
主题词: |
深经贸信息规〔2016〕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755-8810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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