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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12-04 16:22 信息来源:

  2020年,我局在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扎实高效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会议期间(含闭会期间)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局共收到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期间(含闭会期间)提案55件,其中分办15件、主办13件、会办27件,55件已办理完毕;提案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区块链、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发展等主题,充分体现了市政协委员对我市工业和信息化事业的高度关注和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市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强烈愿望和满腔热情。所有已办理的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签收完毕,会办件按规定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分办和主办件均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

  二、市领导领衔督办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惠民企政策的提案》(第20190815号提案)为杜玲常委领衔督办提案,我局负责提案的主办工作。经过认真办理,提案提出的完善政策制定、强化对企业的服务、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完善人才优惠政策等问题及建议,已充分吸纳入办理方案,并转化为多项政策措施,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深圳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的提案》(提案第20190734号)为余新国同志领衔督办提案,我局负责提案的主办工作。经过认真办理,现已将办理情况呈报,待市领导审定后按要求答复提案人。目前,我市多个部门已出台海洋经济发展扶持措施,在政策、资金、融资等方面对海洋装备制造业提供支持,大力支持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的相关科研院校和企业的发展,支持推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我市海洋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提案办理规范有序。

  我局于年初印发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提案(2020年第一批)办理工作的通知》,将提案办理作为全年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领办、承办处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处室(单位)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二)加强沟通联络,确保提案建议落实到位。

  一是对于主办件,承办处室(单位)负责人采取电话联系、上门沟通、集中见面等方式,加强与提案领衔人的对接与沟通,详细了解提案提出的初衷和办理要求;积极与各会办单位沟通协调,充分吸收会办意见;在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先征询委员的意见建议,再形成正式的办理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截至目前,委员对我局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100%。二是对于会办件,加强与主办单位的联系沟通,使我局会办意见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前2个月反馈主办单位,为主办单位的办理工作留出充足时间。在交办过程中,我局认真服从交办意见,积极承办职能交叉、内容复杂、较难明确界定承办单位的提案。

  (三)加强督促把关,确保提案答复精简质量。

  加强对提案办理的督促把关,安排办公室1名同志全程负责全局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把控时间、审核把关。一是督促及时办理。卡准会办件、主办件、重点提案的答复时间节点,督促各责任处室提前做好提案答复工作,避免超期。二是把住入口关。编写提案答复模版、提案办理结果清单模板,确保全局的答复函格式统一规范。三是管住出口关。严把提案答复关,对存在内容穿衣戴帽多、主题不突出、对无法落实事项避而不谈等情况的答复函,要求责任处室(单位)重新起草;严把办理结果清单关,对各提案的清单进行逐条审核,对存在文不对题、针对性不强、套话偏多等问题的清单,要求处室重新答复。

  四、务求实效,充分汲取提案精华,推动重点工作

  (一)推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多个提案分别从民营企业融资、降成本、创新、纾困、国际化等角度,就推动民营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建议。我局认真吸纳提案的建议,联合多部门多措并举服务民营企业。

  一是出台《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具体措施。二是正在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中,拟进一步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三是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了首席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推动涉企部门及各区成立企业服务专班,推出“深i企-精准服务企业”平台。四是全市各银行机构不断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的考核权重,积极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五是出台《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提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园)等22项人才服务事项。六是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提出全面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持续完善人才住房制度。七是出台《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落地实施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八是出台《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九是我市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竞争市场环境,纠正排除限制竞争政策。十是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进商会、进园区、进企业”,确保各级政府的风险补偿机制、贷款贴息等惠企支持政策落地。十一是出台《深圳市司法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执法部门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是正在研究制定《深圳市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二)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多个提案分别围绕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海洋装备、区块链等提出建议,为推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我局认真吸纳提案建议,积极出台各类政策,助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我局持续将生物医药领域作为我局新兴产业专项扶持的重点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在深圳组建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二是我局印发了《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021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申请指南》,持续对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三个重点方向进行扶持;三是《深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经市政府同意后已正式印发,将海洋工程装备作为六大重点领域支持发展;四是我局发布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指南,其中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高端软件方向)明确将区块链为重点支持领域。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