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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自愿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第三批)验收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1-25 17:54 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深圳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清洁生产推行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请,确定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为我市2022年第三批自愿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我局将于11月25日至12月2日组织专家开展现场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核验收

  (一)验收方式。

  我局将根据《深圳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规定的审核验收程序,在11月25日至12月2日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先现场走访、后报告评审的方式开展现场验收工作(验收企业清单。请企业提前准备好送审稿、绩效表等汇报材料,并调试好现场评审会议室设备。有防疫要求的企业务必提前告知专家组所需材料。

  (二)验收流程。

  此次现场验收采用先进行专家现场走访、后就地在企业会议室进行报告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现场走访。

  (1)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走访;

  (2)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3)专家进行中高费项目评估。

  2.企业报告评审。

  (1)企业向专家进行工作汇报;

  (2)专家对打分表打分、对验收表形成统一意见并签字;

  (3)企业、专家和工信领导进行工作交流。

  二、名单公布

  企业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修改,访问“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www.gdqjsc.com),登录“服务平台”填写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表(最终稿),上传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送审稿)和(最终稿)。我局将审核企业在“服务平台”递交的材料,上传专家意见,并在局网站公示和发布审核结果。

  三、其他

  请在我市备案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GB/T目前在我市备案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机构25973-2010)》《深圳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相关标准,积极指导企业做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深圳市第三批自愿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名单

  (联系人:伍子铭,电话:8810207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