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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已公告再生资源规范企业年度自查和相关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4-06 14:14 信息来源: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已公告再生资源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及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19号)要求,为加强已公告再生资源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做好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现组织开展已公告再生资源规范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及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已公告企业年度监督检查

  请深圳市清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开展年度自查,环保装备制造行业企业填写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附件1),其他行业企业填写企业年度报告(附件2至附件4),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规范条件有变更和改进提升,以及企业发生兼并、重组重大变化情况应重点说明。以上自查情况需形成书面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一份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和可编辑电子版)于4月6日前报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市民中心C区3116室)。规范条件管理办法中有径向国家相关信息平台、邮箱等报送、寄送要求的,应同时按其要求执行。

  二、开展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

  为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废钢铁加工、废塑料、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等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请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可前往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准备项目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一份电子版光盘和可编辑电子版),于4月12日(星期一)前报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市民中心C区3116室)。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适用环保装备制造行业)

  2.企业年度报告(适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

  3.企业年度报告(适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

  4.企业年度报告(适用废钢铁加工、废塑料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

  (联系人:倪彬,电话:88102077、18681530188)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