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0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0〕530号,附件1),我局拟组织开展2020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符合《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试点园区相关条件的园区(平台)自愿申报。
二、申报主体
正式运营2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纺织服装类创意设计园区(平台)。
三、申报材料
填报《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书》(附件3),按要求将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四份)。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10月15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局优势产业处(地址:市民中心C区2049室),逾期不予受理。
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星宇,电话:88102021)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0〕530号)
2.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3.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书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