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深圳市支持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2〕104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阶段性稳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改〔2023〕38号),规范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总体目标
规范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编制思路
2022年10月24日,市政府出台《深圳市支持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通信网络、算力、物联感知、空海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24条具体措施,涉及资金支出的有10条,对10G-PON端口部署、广电网络“铜转光”、公共无线局域网、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IPv6网络规模部署和应用、千兆光纤宽带家庭用户、光纤到房间(FTTR)、水务燃气智能表计、海域郊野5G基站、“光华杯”一等奖等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资金总额近20亿元。
2023年1月14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阶段性稳经济运行若干措施》,推进千兆光网和5G网络深度覆盖,提出全年新增光传送网节点1600个以上、5G室内分布系统9000个以上,上半年完成全年任务的60%,按照每个光传送网节点2万元、室内分布系统1万元标准,分别给予建设主体最高800万元和3000万元资助,资金总额为1.22亿元。
为保障项目扶持计划规范实施,多次组织企业座谈、专家研究论证,本操作规程遵循职责明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条件明确、标准清晰、绩效明显的原则,实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项核查、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部门决策、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的管理模式。
四、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分为八章五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操作规程》政策依据、项目扶持计划管理模式。
第二章“工作职责”,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职责。
第三章“资助项目类别、标准及其费用范围”,明确各项建设项目内容、资助标准和资助费用范围。
第四章“申报条件”,明确各项建设项目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
第五章“申报材料”,明确各项建设项目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
第六章“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明确审核环节、工作程序与内容。
第七章“绩效和监督管理”,明确绩效评价以及对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措施。
第八章“附则”,明确《操作规程》实施期限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