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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07069935/2025-0020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6-20
名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深圳高新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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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深圳高新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深圳高新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既是促进就业的有力手段,也是提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大意义。

  深圳高新区内各类创新主体(科研机构、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等)是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实施主体,应切实依照本通知要求,充分开发新的科研助理岗位,认真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充分利用尚未吸纳毕业生和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空缺的有关岗位,最大限度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并及时填报信息。

  二、工作流程

  高新区内各类创新主体按照如下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一)尚未发布科研助理岗位的,需尽快在招聘平台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二)已发布科研助理岗位的,于2025年6月23日-8月25日期间,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pro.gdstc.gd.gov.cn/,操作指引详见附件)上报本单位发布及录用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录用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具体以平台要求的统计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请通过“单位信息管理”准确填写本单位所属高新园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务必在填报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前先检查确认是否已准确填写本单位所属高新园区。

  三、咨询方式

  南山园区:林先生,0755-88168120

  宝安园区:张女士,0755-88177467

  龙岗园区:李女士,0755-28265963

  龙华园区:甘先生,0755-29672646

  坪山园区:章女士,0755-89381361

  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电话:周先生,020-83163356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操作指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1.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操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