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7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我局负责深圳市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受理、推荐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轻工纺织等支柱产业,以及前瞻布局兼具颠覆性功能和广泛市场需求的未来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根据《通知》,我市可推荐数量不超过30家。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专家评审、实地核查。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有关认定条件,特别是中心成立时间、费用投入或服务收入、人员、专利版权数量等硬性指标,按要求在申报系统规范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3)以及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附件4)。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单位务必于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前,将电子文档(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各一份),发送至本单位所在辖区指定邮箱(联系方式见附件5)。后续根据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求将申报材料(需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指定地点(内容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并配合现场核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5号)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5.各区联系人信息表
(联系人:杨启慧,电话:88102021)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