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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07069935/2021-0045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1-09-24
名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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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4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审计局在《深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深审财报〔2021〕24号)中针对我局原专项资金监管银行存量资金清理工作、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的主要是关于“原专项资金监管银行存量资金清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快”问题。

  (一)具体问题及审计建议。

  原专项资金监管银行存量资金清理工作推进缓慢,其中存在部分项目金额底数不清,部分项目未到期收回缺少依据等问题。

  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加强与监管银行对账,核实项目和资金底数,分门别类梳理项目情况,提出有效清理措施。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1.配合市财政全面梳理存量资金数据。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加强与各监管银行的对账核实工作,逐项补充完善项目数据信息,摸清项目和资金底数,准确掌握项目实际验收状态,有针对性推进存量资金清理。截至8月31日,已清理项目44个,完成垫资核实登记项目21个,针对异常状态项目启动法律程序涉及项目30个。

  2.多管齐下稳步推进存量资金清理。针对不同类型项目,按照我局《关于推进原监管银行账户存量资金清理的工作方案》推进清理工作,其中已完成验收项目协调项目单位转出资金,逾期未申请验收项目委托律师事务所协助主管处室跟进处置,验收不合格等需要收回资金项目督促项目单位配合退回资金,尚在项目执行期的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单位规范使用资金。

  3.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督办跟进。我局成立了原监管银行存量资金清理工作专班,由余锡权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局长,组织协调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清理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收集和通报清理工作进展,督促加快清理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存量资金清理任务。

  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财政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的主要是关于“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专项资金)问题。

  (一)关于“未制定有效制度约束企业在深圳申领补贴后变更项目实施地至外地的事项”。

  1.具体问题:截至2021年4月,市工信局未制定有效制度约束企业更改项目实施地至外地的事项,导致当出现个别企业在申报补贴后违规转移设备至外地时,缺乏有效依据进行处理。

  2.审计建议:市工信局应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在获得资助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将设备转卖或者转移至其他城市,避免企业通过资产转移套取深圳市相关财政资金风险,并建立健全对转移设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惩处机制,保障财政资金权益。

  3.整改措施及成效:原技改倍增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政策已于2020年到期。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我局根据《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关于“以技术改造引领智能化转型”的政策措施,结合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重新起草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存在自获得本项目扶持计划专项资金资助之日起的2年内,将相关设备及工器具转让或转移至深圳市外情形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撤销资助项目,向项目实施单位追缴已取得的全额资助资金及其孳息”,以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政策效应。

  (二)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资金审核发放周期较长”。

  1.具体问题:当前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审核发放周期较长。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要求,预算安排要提前确定具体项目;二是由于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实行零门槛、“普惠”制,项目申报数量非常大,需要分批审核发放,造成整体审核发放周期较长。

  2.审计建议:市工信局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完善政策,调整政策实施的节奏,降低企业申报次数,减少年度技改项目申报数量和审核批次及审核时间,有效缩短资金审核发放周期,提高政策实施时效性。

  3.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和实际需要,在重新起草《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时从合理设定申报门槛和减少项目申报频次两方面解决审核发放周期较长问题。一是提高项目申报门槛。参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标准,将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提高至500万元。提高申报门槛有利于发挥产业政策的引导性作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聚焦重点支持方向、重大项目,精准发力,支持企业有效投资,最终推动产业政策目标的实现;二是实施项目申报制。原技改倍增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实行按年度投资进行申报的制定设计,导致企业将同属于一个项目建设的投资拆分于不同年度进行多次申报。相应地,一个项目就要受理多次、审核多次。实行项目申报,规定项目完工后方可进行申报,既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的申报次数,减少项目审核数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项目审核效率;同时又可以保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的整体性与完整性,有利于对项目实施效益分析和项目纳统情况核查。

  为避免因申报门槛提高至500万元以上,而导致广大中小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难以获得资助的情况,同时作出“项目的建设周期最长可达3年”的制度设计,就是针对了中小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短、小、频”特点。即希望中小企业能够结合企业的发展需要,认真地做好总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三年规划”,并按规定做好项目立项、备案与纳统工作,待项目完工后,再行申请项目资助。

  (三)关于“个别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较少,政策吸引力较弱”。

  1.具体问题:产业链垂直整合扶持计划自设立起,3年来无实际资助支出。

  2.审计建议:市工信局今后应及时根据产业专项资金相关扶持计划的实施效果,评估设立相关扶持计划的必要性,适时调整完善相关产业扶持计划,提升产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率。

  3.整改措施及成效:2020年我局已根据产业链垂直整合扶持计划的实际实施情况,对政策实施安排及时进行了调整,并未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造成影响,未影响资金使用绩效。同时,我局已调整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在对技改倍增产业政策的工作实践总结经验以及借鉴先进经验与做法的基础上,于2021年1月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推动以技术改造引领智能化转型,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分档分类支持,取消了产业链垂直整合扶持计划。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原专项资金监管银行存量资金清理工作、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政策扶持重点,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