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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12-29 17:27 信息来源:

  按照2020年广东省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点计划,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政府职能转变明显加快,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学习重点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增强做好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与作为。一方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来局党组会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的“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关要求,多次在局党组会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要要求。另一方面,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要求全局要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提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域法治水平。

  在局内机构设置上,我局专设综合法规处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目前处内有10名在编干部,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拥有硕士学位的干部3名,拥有博士学位的干部1名。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2020年我局印发了《深圳市关于鼓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等13个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所规定事项符合我局的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不存在创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事项,亦不存在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情形。疫情期间,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0〕1号),我局先后印发了《深圳市关于鼓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等5个规范性文件,有力支持了抗击疫情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复工复产工作,为维护全市经济发展秩序作出了贡献。

  (二)我局本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疫情期间为加快文件出台进度,适用《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四条规定,经我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未对外公开征求意见的之外,其余均采取了网站公开、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在编制过程中均通过局内法制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经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并征求了市司法局意见,并按规定统一编号与政策解读在市政府公报上统一发布。

  (三)本年度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再次对本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负责实施的行政法规、规章、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做了细致清理。经梳理,无规范性文件需要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定要求,制定并公布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年推进实施了“研究出台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等3个重大行政决策。其中“研究制定多功能智能杆的相关管理制度”属于听证事项,我局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规定》有关要求完成了制定多功能智能杆的相关管理制度听证工作。研究出台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被列为了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市委审批。我局所有决策事项均事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在局网站上对采纳意见进行反馈。均按照规定组织了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经我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并征求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对无线电、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节能监察及电力设施等行政管理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202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我局行政检查共立案10宗,其中,电力执法检查9宗,节能检查1宗。主要工作如下:

  (一)严格把关行政执法案卷。

  我局组成局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小组,对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自查自评。

  1.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电力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职权进行监管,所办案件均属我局职权范围,无越权监管、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执法人员均持有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书证材料等。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3.裁量合理、处置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置决定合法合理。

  4.程序到位、手续完备。实施行政检查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送达执行和结案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的每处步骤都严谨规范、程序合法。

  5.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我局制定了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分类方案。全部执法案卷均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整理,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二)进一步完善无线电执法机制。

  积极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市无线电监测站按程序依法办理了委托执法手续,协调市司法局为我市无线电监测站的执法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件,进一步理顺了无线电执法机制,按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扎实推进无线电领域执法工作。

  (三)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文件的要求精神,我局认真修订、落实《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各执法处室、局属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制定并更新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是结合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更新我局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二是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检查对象的变动情况,对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主体信息予以修改、调整。三是管理维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全覆盖。我局除民用爆炸物品、监控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外,已实现一般领域行政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3.按要求及时公示抽查计划及处理结果。严格按照省市及我局双随机制度有关文件要求,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等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开展执法知识培训,提升执法素质。

  2020年度共开展3次执法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为全局工作人员讲解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面的知识,解答行政执法实践活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且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执法知识培训覆盖到全局执法人员。

  五、依法接受监督和应诉情况

  (一)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通畅,2020年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2020年无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案件。

  (三)自觉接受法院按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履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按要求移送相关案件。其中,1宗盗窃电能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已向市公安机关移送,目前该案处在刑事侦查阶段。

  (四)2020年有1宗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起诉,该案正在二审上诉中。

  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一)精心编制普法规划和学法计划。

  2020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局印发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计划和工作重点,确保年度普法工作有序进行。全年以宪法、民法典为主题组织了多场专题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

  参加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评议活动,接受了考评专家的现场考察和评分,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普法工作得到了评议组的高度认可。

  (二)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为把法治创建工作抓“活”,我局梳理了各处室、局属单位的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完善机制体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我局开展了富有感染力、亲和力的各种法治教育活动共计十余次。

  2.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在微信公众号上以“5.17”世界电信日和“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了执法案件跟拍、专题知识普及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特此报告。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