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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我市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9-06 18:16 信息来源: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我省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便函〔2022〕3082号)要求,现开展我市老幼病残用品分类推广目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产品类别和范围

  老幼病残用品产业是以老幼病残人群为供应对象,提供服装服饰、日用产品、休闲娱乐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相关人群适宜产品的制造业。本次面向深圳市内企业征集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具体可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老年用品。包括老年食品、老年日用品及辅助产品、老年健身产品、老年休闲娱乐产品、老年保健用品、老年家用医疗器械和康复辅具、老年智能与可穿戴装备、老年代步车等。

  (二)儿童用品。包括儿童食品、儿童日用品、儿童运动健身产品、儿童休闲娱乐产品、儿童文教产品、儿童智能电子产品等。

  (三)病、残人士用品。包括直接或间接用于人体的家用医疗器械,以及辅助行动不便或身患残疾的人群日常生活、康复训练的康复辅具用品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具有老幼病残相关产品生产运营必要资质和行业背景,具备较强的老幼病残用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或科技服务能力,其产品达到行业先进技术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申报的产品具备清晰的应用场景和市场定位,使用新技术或新材料或具备新功能,对消费者健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能够解决行业难点、消费痛点问题,具备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四)如申报的医疗器械,产品应为在非医疗环境由非专业人士使用的家用医疗器械。

  (五)申报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六)近三年内,申报主体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发生质量、安全生产等重大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有关企业和单位根据自身条件自主申报。编写申报材料(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单位责任声明(附件3),填写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表达方式)。申报产品属于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应提供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其他产品应提供必要的资质文件,申报材料应符合《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申报材料中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单位责任声明。申报单位可将以上申报材料报送我局。

  (二)地市推荐。我局负责深圳地区老幼病残用品的汇总及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形成本地区老幼病残用品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三)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筛选出技术先进、市场定位清晰、推广前景良好的产品。

  (四)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专家评审、拟纳入广东省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进行公示。

  (五)推广应用。公示无异议的入选产品将列入广东省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2022年版)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发布,促进供需对接。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纸质版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将编写好的附件1(含附件证明材料)、附件2、附件3等材料一起胶装成册(附上目录)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报送我局,统一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北门。

  (二)材料电子版要求:请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等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的盖章扫描版,发至我局联系人邮箱(yscyc@gxj.sz.gov.cn),逾期不予接收。

  (三)时限要求:请申报主体于9月21日(星期三)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盖章扫描版本)按要求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产品(2022年版)申报材料

  2.广东省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2022年版)产品申报汇总表

  3.单位责任声明

  (联系人:余小姐,电话:8812711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