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主体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邱大巍 | 6.5 原文: c)应具备实时监控设备,可7*24小时正常运行。 建议修改为: 具备实时主动告警监控设备,并具有审计功能。 | 采纳 |
6.5 原文: d)应具备网络通讯条件。 建议修改为: 具备稳定的通讯条件。 | 采纳 |
7.1.1 原文: 应具备采集存货监管相关数据的基础功能,并采用物联网设备对存货进行实时动态监管。 建议修改为: 应具备采集现代电子商务电子数据交换基础功能和集存货监管相关数据的基础功能,并采用物联网设备对存货进行初步外观核实与实时动态监管。 | 采纳 |
7.1.10 原文: a)应支持监管设备间数据传递、路由,支持监管设备和云平台间的安全可靠通信。 意见为: 需保证信息安全的边缘防护职能。 | 采纳。在7.1.10中 增补:设备间、设备与云平台间应具备边界防护能力。 |
7.2.2 a) 原文: 4)应支持应用容器化部署。 建议修改为: 虚拟化部署或者容器化部署。 | 采纳 |
7.2.2 b) 原文: 2)宜支持对业务数据加密,保证数据安全。 建议修改为: 2)宜支持对业务数据分层加密,保证数据安全。 | 采纳 |
7.2.4 原文: 交换机应可接入多路视频监控并支持固定IP,宜支持POE供电。 建议修改为: 交换机应可接入多路视频监控并支持MAC绑定,宜支持POE供电。 | 采纳 |
7.2.5 建议增加smart压缩还原。 | 采纳。在7.2.5中增补:e)应支持smart且处于开启状态。同时,增补smart缩略语。 |
7.2.9 原文: RFID电子标签应支持百米通信距离,并具备米级精确定位能力,且宜具备100%识别率能力。 意见为: 对于单体核销时容易数据混乱。 | 采纳。为防止数据的混乱问题,在7.2.9中增补:宜具备防止发生漏读、多读、冗余、乱序等问题的能力。 |
7.5.1 意见为: 缺失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和应急处置。 | 采纳。在7.5.1中增补“应用安全”和“应急处置”。并在7.5中增补7.5.2 应用安全以及7.5.8应急处置的内容。数据安全在原条款中已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