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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信领域能效(水效)对标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0-26 信息来源: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夯实我市工信领域节能(节水)工作基础,深入挖掘我市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潜力,带动全行业能效水平持续提升,根据《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重点行业能效(水效)对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信领域能效(水效)对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完成不少于40家工业企业能效对标、不少于10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对标,任务目标按区分解下达(附件1)。

  二、工作内容

  (一)能效对标

  各工业企业深入分析生产过程能源利用状况,结合节能诊断、能源审计等工作基础,摸清能耗现状,确定参与能效对标的产品单耗或工序能耗,参考现行的国家或行业、团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等,选取若干标杆,查找自身差距和节能潜力,编制企业《能效对标分析报告》(附件2)。

  (二)水效对标

  各工业企业结合节水诊断、水量平衡测试等工作基础,梳理主要用水工序、用水设备的取用水情况、近三年单位产品取水量等水效指标,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DB44/T1461.2-2021)或现行的国家或行业、团体水效限额标准等,选取若干标杆,查找自身差距和节水潜力,并编制企业《水效对标分析报告》(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并落实能效(水效)对标工作,持续扩大对标覆盖面,组织辖区企业积极参与能效(水效)对标,推动能效对标工作与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有序衔接。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能效(水效)对标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对标分析报告(纸质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版随正文报送)正式行文报送至我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纸质材料邮寄至市民中心C区南门,联系人详见文末)。

  各工业企业应积极配合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能效(水效)对标工作,确保对标过程需使用的能耗、产量、工艺参数等数据真实有效,通过对标分析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探索可再生能源、新材料、新工艺等创新技术应用,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促进能效水平应提尽提。

  受委托的工业企业能效(水效)对标技术服务机构要发挥专业特长,做好对标具体工作,加强与工业企业的沟通衔接和业务培训交流,做好行业能耗、水耗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等工作,按时保质报送工业企业对标情况,根据对标结果为企业提出节能降碳方案、节水技术路径。

  四、其他事项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工信领域能效(水效)对标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度深圳市共56家企业完成能效(水效)对标(附件4),请已对标企业根据对标结果有序推进技术工艺改造升级,淘汰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现能效(水效)稳步提升。达到行业领先标准的企业可积极参与国家、省级能效领跑者或水效领跑者遴选。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深圳市工信领域能效(水效)对标任务分解表

  2.企业能效(水效)对标分析报告(模板)

  3.工业企业能效(水效)对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4.2022年度已完成能效(水效)对标企业名单

  (联系人:伍子铭,电话:8810207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