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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支持开源鸿蒙原生应用发展2024年行动计划》印发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3-03 信息来源:

  《深圳市支持开源鸿蒙原生应用发展2024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3月2日

深圳市支持开源鸿蒙原生应用发展2024年行动计划

  为构建先进完整、自主研发的开源鸿蒙操作系统(以下简称鸿蒙)原生应用软件生态,将深圳打造为鸿蒙原生应用软件生态策源地、集聚区,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圳市推动开源鸿蒙欧拉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通过政策牵引、市场主导、社会共建方式,发挥深圳作为中国软件名城、软件与信息服务的集聚中心、创新高地和出口重镇的区位优势,将深圳打造成原生应用软件类型广泛、各类场景替代使用彻底、开发人才和企业集聚、产业空间和资金供给充足、生态组织支撑有力的鸿蒙原生应用软件生态策源地、集聚区。

  到2024年底:

  深圳企业开发的鸿蒙原生应用软件数量占全国总量10%以上。

  深圳政务服务、教育医疗、银行金融、交通运输、生活保障、文旅体育等各类垂直领域实现鸿蒙原生应用软件全覆盖,满足消费者“衣食住行、吃喝玩乐”应用软件所需。

  深圳主要高校和培训机构开设鸿蒙原生应用软件开发培训课程,取得资质的鸿蒙开发者数量占全国总量15%以上,拥有鸿蒙开发资质的软件企业超千家。

  建成2家以上以鸿蒙原生应用软件开发、应用企业为主的专业产业园。探索设立鸿蒙产业基金,推动各类政策性基金将鸿蒙原生应用软件企业作为投资重点之一。

  推动鸿蒙生态创新中心稳健运营,提供鸿蒙原生应用展示推广、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全球智慧物联网联盟正式落地运营,持续扩大鸿蒙原生应用国际影响力。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鸿蒙原生应用供给能力。

  1.支持开发鸿蒙原生应用软件。通过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软件企业资质能力提升项目等软件政策,可对开发且上线商用运营鸿蒙原生应用的软件企业,开发鸿蒙原生应用所需的三方引擎和闭源库且获得有效调用的软件企业,分级分类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动政务和公共服务系统推出鸿蒙版原生应用。基于财政资金建设,提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智慧社会治理功能等的政务服务软件今年同步上线鸿蒙原生应用软件。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教育医疗、银行金融、交通运输、水电气等生活保障、文旅体育等各类垂直领域推出鸿蒙原生应用提供服务。推动市属国企、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主动设计、打造一批鸿蒙原生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各区、市各相关单位)

  3.推动千行百业推出鸿蒙原生应用软件。发挥“深i企”平台作用,鼓励“深i企”入驻企业结合自身业务发布推广鸿蒙原生应用。鼓励制造、互联网、金融、能源、交通、住建、医疗等行业推出鸿蒙原生应用。鼓励在航天卫星、全屋智能、全车智能、全身智能和智能玩具等领域新型终端率先发布鸿蒙原生应用软件。推动游戏、创意设计、影视动漫、新媒体等领域企业首发鸿蒙原生应用版本,并加快形成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

  (二)推动鸿蒙原生应用产业集聚。

  4.支持鸿蒙原生应用企业在深集聚发展壮大。通过实施软件产业市场主体培育扶持计划、软件企业资质能力提升项目,吸引鸿蒙原生应用开发运营企业落户深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拓展鸿蒙原生应用开发服务外包业务,达到50万人鸿蒙开发者规模。推荐符合条件的鸿蒙原生应用软件企业和开发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资质。支持符合条件的鸿蒙原生应用开发企业骨干人才申领创新人才奖励和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安居保障等优惠政策。支持各区为鸿蒙原生应用企业配套提供落户奖励、运营资助、租金补贴等资金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人才工作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5.加快打造鸿蒙原生应用特色产业园。到2024年底,在龙华区深圳北站片区、南山区高新区片区和龙岗区坂田片区打造鸿蒙原生应用特色产业园,配套建设“2048人才社区”,积极引进和汇聚鸿蒙商用发行版企业、原生应用企业、软件外包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开源鸿蒙软件工程师及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入驻。鼓励产业园所在区优化园区内外环境,对园区内鸿蒙生态企业给予系列奖励、扶持政策。落实深圳市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空间布局规划,支持在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布局鸿蒙南向电子制造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加大基金等资金支持保障力度。鼓励国资国企探索设立鸿蒙产业基金。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产业主管部门用好用足已有基金资源,引导基金管理人投资相关领域。加大对鸿蒙原生应用软件的支持力度,建立重点鸿蒙原生应用开发运营企业与“深i企”、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融资手段,为鸿蒙原生应用软件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证监局)

  (三)完善鸿蒙原生应用生态体系。

  7.加大鸿蒙原生应用开发者培养认证力度。鼓励深圳高校、高职院校、企业、教培机构、新闻出版机构编制、出版鸿蒙原生应用开发教材。鼓励深圳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开设相应专业、专题学科、研究项目、研学项目,开发专属配套课程,设计专项考试认证机制,规划职业发展通道,建设实训实验室和实训平台,配足配好对应师资,开展中短期、高强度培训活动。鼓励深圳市人才集团等企业设立鸿蒙开发者培训基地,围绕鸿蒙开发者探索产业人才标准,打造高质量交付、高效率学习、高水平就业的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体系,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集中培训软件工程师,进一步加速鸿蒙工程师和人才培养,建设鸿蒙人才服务相关平台。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实训学生及相关人才实训基地给予一定补贴或激励。加速鸿蒙原生应用开发者资质认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按规定申领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奖励。鼓励组织中小型软件企业相关人员开展鸿蒙原生应用开发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人才集团)

  8.支持鸿蒙生态创新中心稳健运营。通过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支持鸿蒙生态创新中心稳健运营,为生态伙伴提供基于鸿蒙的生态品牌建设、产品展示推广、人才培养、认证服务等公共服务。鼓励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联合生态创新中心建设鸿蒙应用适配平台,发布严选鸿蒙原生应用软件清单。支持鸿蒙社区建设,持续更新迭代开源鸿蒙代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南山区政府)

  9.支持打造鸿蒙国际性产业组织。推动全球智慧物联网联盟正式落地运营,并打造成为鸿蒙生态国际产业平台。基于联盟开展鸿蒙原生应用国际行业交流、供需对接、标准制定及产品发布活动,持续扩大深圳市在操作系统生态领域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田区政府)

  10.加强宣传引导扩大鸿蒙原生影响力。积极策划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和支持鸿蒙原生应用软件发展。在“深i企”平台建立专区对鸿蒙原生应用软件及开发企业进行重点推介,支持举办开放原子开发者大会。鼓励行业协会和其他行业专业组织创新宣传推广方式,通过各类社交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宣传鸿蒙应用软件开发使用技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

  用足用好现有支持政策,重点支持鸿蒙原生应用供给和开发者培养。落实好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保障企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二)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鸿蒙原生应用监督考核机制,将开源鸿蒙原生应用发展工作纳入市工业及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部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