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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2-19 18:01 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1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开展广东省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申报主体需于2021年2月28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

  (二)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主体按《通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后,于2月28日前将《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我局。《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内容须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在首页和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

  (三)评审推荐。我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并推荐相关项目参与广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遴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鼎中。

  电  话:88101176。

  邮  箱:liudz@gxj.sz.gov.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070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14号)

  2.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