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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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参照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综合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现将我市2021年度工信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和高耗能行业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信领域重点用能单位228家(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高耗能行业企业41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宣传培训、技术推介、目标分解、政策引导、执法监察等措施,指导和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各项节能目标责任。
同时,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将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信领域企业(含高耗能行业企业)纳入本地区重点用能企业名单,按照国家、省、市节能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确保“十四五”我市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目标圆满完成。其中: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企业节能工作主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实施、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综合能源消费量在3000-10000吨标准煤的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
各区要重视高耗能行业节能管理工作,切实落实能源消耗“双控”目标;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依法开展日常节能监察。
二、依法落实节能主体责任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责任制。将国家、省、市下达的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和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生产车间、重点工序、主要设备、责任班组,并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与绩效挂钩,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是提升能源管理水平。按要求配备能源管理岗位人员,明确节能工作具体任务和责任,并定期参加培训;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善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并保障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和传输的稳定性、连续性;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和分析制度,每年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季度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月报表;开展能源审计和“十四五”节能规划编制,大力开展能效对标、水效对标、节能诊断、节水诊断、电平衡、水平衡等工作。
三是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每年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结合能源审计、节能(节水)诊断、能效对标等,有针对性地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技术改造,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争当能效(水效)领跑者,建设节水型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
三、实施能源管理岗位备案
根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九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将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已备案企业需重新备案)。请各重点用能企业于2021年5月10日之前将《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附件(含盖章扫描电子版一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报送至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联系人:倪彬,电话:88102077,邮箱:yisp@gxj.sz.gov.cn)。能源管理岗位在备案后如有变动,重点用能单位应在变动后30日内,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重新备案。深圳节能在线平台升级上线后,将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进行网上备案。
四、强化节能工作跟踪服务
为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跟踪服务,提升能效管理水平,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两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分区跟踪、辅导、督促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企业各项节能工作的开展,请各相关企业予以支持和配合。其中,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负责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和龙华区,联系人:韩想运,电话:13823526019;深圳市冠智达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和深汕合作区,联系人:杨明,电话:18802679650。
五、其他事项
各工信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因产业结构调整或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低于/高于门槛值,应及时向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实重点用能单位变化情况,酌情调整名单。
附件:1.2021年深圳市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名单(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
2.2021年深圳市高耗能行业企业名单(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
3.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备案表
(联系人:倪彬,电话:88102077、18681530188)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