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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医疗器械标杆制造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8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浏览查询: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联系人:魏善明、0755-88101278,郑文婕、0755-88100631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31日
关于医疗器械标杆制造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了医疗器械标杆制造基地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疗器械标杆制造基地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高质量的医疗需求越来越大,但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相对欧美等国家,依然基础薄弱、发展滞后。医疗器械产业作为与人类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将传统工业与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及现代医学影像技术等高新技术相结合,是一个国家制造业和高科技水平的标志之一。近年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多项规划政策,重点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国产化。《中国制造2025》中明确提出将高性能医疗器械作为“中国制造2025”重点推进的十大重点领域之一,提出“提高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重点发展影像设备、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全降解血管支架等高值医用耗材,可穿戴、远程诊疗等移动医疗产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医药和医疗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改革,发展高端医疗设备”。
经核查,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深圳市已有T205-0017、T205-0092和A603-0358共三宗自有用地,总占地面积约12.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6.4万平方米,主要建有研发大楼、生产基地等。截至目前,上述三宗地块均已饱和使用,现有产业空间无法支撑企业在深圳市进一步发展。本项目将打造一个医疗器械标杆制造基地,实现高度自动化、数字化和工业互联的智能制造,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制约意向用地单位进一步发展的产能问题,有利于推动九龙山数字城片区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深圳市医疗器械产业向高端迈进,助力我国高端医疗器械国产化进程。
(二)可行性:
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医疗器械企业,近年来保持良好发展。在生命信息与支持产品类方面,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心电图机、麻醉机整体销量逐渐增加,目前产能利用率已经趋于饱和;在体外诊断产品方面,体外诊断仪器的销售收入近年来不断增长,且预计未来仍将保持较快增长,现有的生产能力难以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产能瓶颈问题突出。因此本项目的落地可以有效提升企业产能规模,缓解产能“瓶颈”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为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产值超270亿元,纳税额超5亿元,创造就业岗位约1000个,有利于促进深圳市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的集聚发展,推动我国高端医疗器械国产化,对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普通工业用地面积约12282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368478平方米,将建设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制造基地及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1.医疗器械生产中心
围绕生命信息产品线、超声影像产品线、附件加工生产线等,按照智能工厂进行规划,将供应链进行垂直整合,建设场内自动物料输送轨道、全自动化生产线,信息化系统协同指挥,实现从原材料收货入库上架、工单物料拣选、生产上料、产品制造到包装入库的全自动化生产。拟规划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2.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心
围绕血球试剂产品线、化学免疫试剂产品线等,按照智能工厂甚至“黑灯工厂”、“无人工厂”进行规划,建设全自动、全程无人工操作的高度自动化、智能化试剂工厂。拟规划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
3.综合配套
设办公、后勤、环保、安全相关等各种功能配套建筑。拟规划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
(以上数据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01生物产业中的A0111“临床诊断的新型数字成像技术,多模态医学影像融合成像与处理技术,专用新型彩色超声诊断技术与高性能超声诊断设备,人体内窥镜的微型摄像技术与高清柔性电子内窥镜设备”和A0117“各类有创及无创呼吸机,持续血液净化系统,血液透析机,腹膜透析机,人工肝治疗仪,血液灌流、血浆吸附及血浆置换设备和耗材,人工心肺机,左心辅助装置,自动除颤器等生命支持设备、专科治疗设备”以及A19先进制造业中的A1912“电子测量和电工仪表、专业仪表、医疗器械”和A1929“基因组学检测技术到产品的转化平台、诊断检测仪器和试剂制造平台”。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该产业类型属于适用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为0.5。
(二)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三)生产技术:竞买申请人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荣誉。
(四)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产品通过ISO9001/EN46001质量体系认证,通过中国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中心(CMDC)认证、欧盟CE认证、美国FDA认证,并通过美国FDA复检。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58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投产当年用地产出率(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6000万元/公顷;投产后每5年及出让年期届满前1年土地产出率平均≥92900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年增加值)≤0.05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及用地功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8394平方米,其中普通工业用地约122826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约5568平方米(道路范围内除按规范建设的连通范围和空中连廊之外,其余规划道路地上地下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归政府所有,道路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建设规模: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368478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三)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四)期限:三十年
(五)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2.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项目所有建筑面积(除公配设施外)全部限自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