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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政策咨询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2-27 16:00 信息来源: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8月29日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为构建细分领域单项冠军企业支持机制,建立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库,引导我市制造业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领域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持续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为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特修订《管理办法》。

  二、主要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坚持制造业当家,梯度培育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引导和推动我市企业扎根制造业细分行业精耕细作,专注于细分行业产品(生产性服务)创新、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核心竞争力,突破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卡脖子”环节,提升我市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三、修订过程

  我局积极推进前期政策修订相关准备工作,于2023年9月下旬形成初稿,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局内征求意见等步骤,于2024年2月正式印发。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做好与国家政策文件要求相衔接。

  一是不再区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两种类型。依据文件修改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并将文件名称修改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对象为“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简称为“市级单项冠军”)。

  二是调整遴选相关要求。完善了“市级单项冠军”定义,放宽支持年限,将从事相关细分产品领域的时间最低要求调整为5年,属于新产品的时间最低要求为3年。结合我市“20+8”产业集群,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者经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内的企业均列为优先入选对象,专精特新“小巨人”优先支持方式为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要求达到1亿元以上。

  三是贯彻落实新要求。在市场份额中增加“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要求,新增企业申请产品能耗需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等新要求,生产性服务类别分类方式为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

  (二)构建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体系。

  一是完善单项冠军企业库。将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的企业纳入单项冠军企业库管理,分层分类予以重点扶持发展。

  二是支持市级单项冠军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指南要求,在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中优先推荐省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三是完善强化支持措施。会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时掌握企业诉求,指导用好惠企政策,协调解决土地、用工、用能等问题,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导企业持续创新研发,推动企业稳妥开展国际化经营。持续开展产融对接,促进所在集群产业链协同联动,不断提升人才集聚能力和培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