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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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s://gxj.sz.gov.cn/)下载。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民中心C区3楼,邮编:518035,电话:0755-881020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局内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完善改造等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局内联络员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分工,强化监督检查,全年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94条,确保公开信息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更新。政策发布和解读方面:公开政策19篇,100%通过数字人、视频、专题、图解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发布在我局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中,进一步拓宽政策的知晓范围。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政策发布会、培训会、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效果。建设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深圳时装周宣传专栏“深圳时装周”、全国无线电大会宣传专栏“2022全国无线电大会”、5G宣传专栏“5G时代”、数据发布专栏“数说工信”、工业绿色节能和电力专栏、工业展览馆专栏、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和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等,专栏信息公开及时、内容丰富、格式规范且动态更新。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
为了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机制,2022年我局印发了包括《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舆情应对工作办法(试行)》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闻发布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并通过各种活动解读相关工作办法,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三)加强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全过程管理,保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本年度我局共收到25封依申请公开件,其中9封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办结;15封因申请事宜非我局职能范围申请人主动撤销办结;1封因申请时间为12月底转23年继续办理。同比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总量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申请人提出非我局职能范围的事项较多。针对此类申请,我局均已第一时间与申请人沟通和予以解答,告知申请人转相应部门办理。咨询投诉方面,认真做好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的受理与回应,全本年度我局办理咨询投诉事宜1653件,平均答复时间1.59个工作日,答复率100%。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方面,本年度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合计212件,其中人大建议99件(含42件承办、主办、分办件)、政协提案113件(含44件承办、主办、分办件)。除4件涉密人大建议、4件涉密政协提案,其他均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对人大建议答复、政协提案答复全文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进一步结合工信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全市工信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