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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问答

我司计划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一个3个亿的电子材料工业新建项目,属于新材料项目,请问深圳市是否有相关的政策资助呢?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工业项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1〕9号)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我市重大工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征集、入库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条件  (一)项目建设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二)项目投资建设地在深圳市,且项目投资额可依规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项目名称与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的名称一致;  (三)项目总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  (四)非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请入库方式  申请入库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具体如下:企业访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慧工信企业服务平台(http://wb.gxj.sz.gov.cn/),点击【重大工业项目填报】入口进行申报。  三、入库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项目单位的入库申请。其中,项目申请审核并纳入《2024年度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指导辖区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参与项目征集,对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8127053、88101456,技术支持电话:88127031)

几年前在陕西申请的无线电执照已遗失,咨询重新申请流程,原来的呼号可以继续留用吗?

  您好,请查看: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遗失补办)国家标准名: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59070699353440104012004 ,了解相关流程,感谢您的关注!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政策内容的解读?

  (一)风险补偿对象  资金池对加盟银行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放贷形成的不良进行补偿。  加盟银行是指在深圳市依法设立分行以上,自愿遵守本细则有关规定,且与管理机构签订《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协议》的各商业和政策性银行。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在深从事实际经营活动,所属产业不属于“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以及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是指符合上述中小微企业定义、当期在国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结清本外币人民币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除外)在加盟银行发生的企业贷款。  小微企业主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是指在加盟银行发生的、符合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29号)规定口径为准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的贷款。  (二)风险补偿条件  1.该笔不良贷款符合本细则中对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的定义。  2.中小微企业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商事主体)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  3.不良贷款项目符合《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1号)的“不良资产”分类标准,且该笔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0BP(含)。  贷款项目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例如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共同借款人(企业主与企业共担债务)贷款,动产、不动产及权益类抵(质)押贷款等,但不包括已获得保险公司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或纳入财政再担保以及享受其他同类风险补偿政策的贷款。  (三)风险补偿标准  1.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以其贷款发放时当期在国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合计为补偿比例确定依据,按以下标准补偿:  (1)不高于5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给予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下同)40%的风险补偿;  (2)超过500万元但不高于15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给予该笔不良贷款30%的风险补偿;  (3)超过1500万元但不高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给予该笔不良贷款20%的风险补偿。  2.对有效期内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被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纳入重点企业名录的企业的贷款,在本条第一项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补偿。  3.首笔贷款、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无还本续贷、绿色信贷贷款,以纯信用、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和存货抵(质)押等方式获得的贷款,在本条第一、二项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补偿。  4.风险补偿比例累计最高不超过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的50%。  5.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重点支持行业、企业的贷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给予风险补偿。  (四)风险补偿流程  银行与资金池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加盟资金池,加盟银行定期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录入资金池线上管理系统。当池内贷款项目发生不良时,加盟银行向资金池提出风险补偿申请,资金池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经过审核、公示、下达资助计划等程序后,将风险补偿资金发放给加盟银行。当获得补偿的不良贷款项目完成清收后,加盟银行要及时将清收所得资金按补偿比例返还资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