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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2-24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s://gxj.sz.gov.cn/)下载。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民中心C区3楼,邮编:518035,电话:0755-8810205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局内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完善改造等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一)创新作为,推动网站成为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进一步建设完善局门户网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从政策发布、政策解读、事项申报等方面构建标准化体系,对涉企政策进行精细化、结构化拆解,政策100%通过视频、音频、专题、图解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便于企业用户快速读懂政策;以“积极主动作为,助力疫情防控与纾困惠企”为宗旨,顺应“业务办理便捷化”以应用创新为突破,网站通过统一外部门户、统一登录,实现企业一个门户办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批服务、资金扶持、数据报送三个版块业务,特别是集成了资金扶持计划的申报指南、资金申报、合同管理、验收管理、资金查询和结果公示功能,方便企业办理资金事项全链条业务。

  (二)加强内容建设,“掌上看”、“指尖办”成为常态。一是突出宣传亮点,打造工信特色专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条例》和国家部局、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建立局内联络员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分工,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全年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020条,确保公开信息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更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时装周、工业设计、技改备案、无线电、工业展览等市重点宣传内容进行相应宣传报道,上线“深圳时装周”、“深圳市工业展览馆”、“深圳国际工业设计大展”、“技术改造备案全流程服务”、“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等重点业务宣传专题,其中“深圳时装周”、“技术改造备案全流程服务”和“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3个专题被深圳政府在线采用,发布在深圳政府在线政务专题和重点业务栏目当中。二是科技赋能宣传,建设全面权威的惠企政策网站专题“深企政策通”。依托“深i企”平台,联合深圳政府在线共同建设全面权威的惠企政策网站专题“深企政策通”,一站式汇聚国家、省、市、区2万余条涉企政策,构建涉企政策精准分析与服务体系,实现“政策一站通、服务一网汇”。“深企政策通”包括政策计算器、扶持资金、政策库三个功能版块。通过大数据赋能,实现政策精准匹配、及时推送、便捷申报、实时查询、快速兑现等功能,大幅提升企业申报体验和政府审批效率。

  (三)加强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全过程管理,保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认真做好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的受理与回应,全年办理咨询投诉事宜1000余件。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合计188件,其中人大建议103件(含44件承办、主办、分办件)、政协提案85件(含40件承办、主办、分办件),除7件涉密人大建议、3件涉密政协提案及1件闭会建议回复期为2022年1月底,其他均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对人大建议答复、政协提案答复全文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3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2

0

1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1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8

2

0

0

0

0

10

(七)总计

13

2

0

1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进一步结合工信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全市工信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