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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3-05 信息来源: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园区、行业协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383379.html,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的园区和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园区和企业自评达到《通知》规定的条件后,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统一按照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左侧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U盘存储电子版一份。

  二、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企业、园区于3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市民中心C区南门,联系人详见文末)。

  特此通知。

  附件:1.典型案例申报书

  2.典型案例汇总表

  (联系人:谢倩旎,电话:8810207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