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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规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专项”的组织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了衔接好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文件变化,积极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应享尽享、快速兑现,拟对个别条款进行修订,主要情况如下:
完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项目。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我局于2024年2月修订印发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管理办法》,为实现新老政策措施的有序衔接,拟对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中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项目进行修订,现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单项冠军)称号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明确通过中央企业集团途径申报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纳入奖励范围。
部分项目采取“免申即享”形式开展。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项目、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和其他项目进行区分,拟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开展,实现主动、精准、智能服务,切实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修订后内容
本《操作规程》共八章、计二十九条。
第一章 总则,共五条。主要对《操作规程》所涉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名词概念,及其目的意义、实施主体、实施原则、管理模式和资助方式等事项,作出明确释义和界定。
第二章 工作职责,共两条。主要明确规定政策实施主体的职责范围及其工作方式。
第三章 资助的项目类别、费用范围和标准,共四条,三大项内容。重点是对“项目扶持计划”资助项目的性质及其类别、可列入资助的费用范围,以及资助的标准作出明确具体规定。
第四章 资助项目的条件,共三条。重点是对“项目扶持计划”资助项目的资助条件作出明确具体规定,资助条件分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
第五章 资助项目的审核材料,共四条。重点是对资助项目应予重点审核把关的审核材料清单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审核资助项目分为“免申即享”和常规审核资助项目,常规审核资助项目审核材料分共性审核材料和专项审核材料。
第六章 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共三条。重点是对“项目扶持计划”组织实施的主要工作环节,及其审核基本流程与程序作出明确具体规定,组织申请与受理分“免申即享”和常规审核资助项目,审核核准环节分专项审核程序和共性审核程序。
第七章 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共四条。主要是对“项目扶持计划”的绩效评价、年度《申报指南》的制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获得资助、行政人与相关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处理等事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
第八章 附则,共四条。主要是对《操作规程》的实施起止期限、政策衔接、解释权,以配套规则、文书的制定,作出明确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