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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45号),我局修订并发布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3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一、修订背景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提出“优化实施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对一定时期内达到规定产值规模和产值增速的企业给予奖励”,以因时施策实施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政策。《操作规程》根据上述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更加符合我市工业稳增长工作实际:一是将原本针对企业全年产值增长情况集中奖励的形式,修改为可以在经市政府同意的季度、半年度等一定时期内分批次奖励,以根据全市工业稳增长的情势,及时引导推动企业扩大排产。二是修订了市政府2021年印发的《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中“对年度产值5亿元以上且达到一定增速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的规定,修订后,5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如果达到一定的条件,也可以给予奖励。
二、修订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45号)第27项“进一步优化实施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对一定时期内达到规定产值规模和产值增速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主要目标
优化实施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在经市政府同意的季度、半年度等一定时期内分批次奖励,根据全市工业稳增长的情势,及时引导推动企业扩大排产。
四、修订后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一共分为六章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支持对象、条件和标准、申请和奖励程序、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其中支持对象和扶持标准申请和奖励程序是本规程的核心内容。支持对象、条件和标准主要对政策文件中条款予以细化,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共有两个子扶持方向分别为工业企业产值提升奖励项目和工业企业梯度培育项目。
工业企业产值提升奖励项目主要面向对一定时期内达到规定产值规模和产值增速的企业给予奖励;该项目标准根据每年工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相关标准,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布。
工业企业梯度培育项目主要面向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或超过100亿、500亿、1000亿元的单一工业企业主体。奖励标准按照政策明确的标准执行,对首次超过1000亿元、500亿元和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一次性突破多个奖励档次的,按最高档次标准予以奖励。
由于项目要求企业报送市政府各部门数据保持一致,《操作规程》规定相关数据采用企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1-12月数据为准。
申请和奖励程序主要是明确了资金的受理和流转流程,本项目需要企业如实向我局报送数据材料。我局后续将会对企业报送的数据转至相关部门进行一致性核实,对于一致性核实通过的企业,我局将按照相关标准拟定资助计划并按相关流程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