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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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产业是以高新技术为引领,处于价值链高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是产业链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和部署,增强装备产业集群的基础支撑作用,推动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等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若干措施》。
一、起草思路和主要原则
《若干措施》编制坚持协同创新、产用结合、区域互补、市场导向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国家高端装备产业指导性文件要求,加大对战略性、基础性、原创性项目的资助力度。
一是高端引领,系统推进。以“高端化”为路径导向,打造若干达到世界前沿水平的高端装备优势产业集群。二是数字驱动,融合发展。以“数字化”为核心动力,实现数字装备核心产品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三是重点突破,夯实基础。支持高端装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目标。四是市场导向,开放合作。发挥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促进高端装备产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推动新产品、新技术与新工艺在工业母机、机器人、精密仪器设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等产业集群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推广。
三、主要框架及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七个部分内容:加大集群发展统筹力度、突破重大技术装备、突破关键配套基础件、推动装备高端化发展、提升装备数字化水平、加强装备推广应用、完善创新生态体系和其他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突破重大装备技术
一是从研发端,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计划,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助。二是从应用端,鼓励下游用户企业为重大装备研制提供技术改进等方面支持和反馈。三是从人才端,利用好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加大奖补力度,引进承担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项目任务的人才团队和个人。
(二)突破关键配套基础件
一是从基础材料环节,将高精密机械结构件等特种材料纳入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按销售额最高补贴1000万元。二是从精密模具制造和加工工艺环节,鼓励模具企业提升模具设计和精密加工能力,鼓励下游用户企业为重大装备研制提供技术改进等方面支持和反馈。三是从控制模块环节,支持企业重点研制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对纳入首版次软件的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按销售额最高补贴1000万元。
(三)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
一是装备智能化网联化系统,对数据采集、联网上云等相关模块研制给予支持,提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智能化网联化能力。二是装备数字化的标准协议,重点支持数控装备内置或兼容NC-Link互联通信协议标准,按采购额最高补贴100万元,形成有利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统一标准。
(四)加强装备推广应用
一是落实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申报国家首台(套)保费补贴。二是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对于研制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三是加大采购首台(套)产品力度,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四是鼓励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用于技术改造,对于采购首台(套)产品用于技改投资的项目在技术改造项目扶持中优先给予资助。五是推动在高端复杂场景和龙头用户企业应用,提升高端应用领域装备国产化率。
(五)完善创新生态体系
一是支持装备领域大型央企、民企在深圳落户,对新落地项目采取“补投结合”“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二是打造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产学研联合创新,推动各方力量服务装备产业发展。三是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为集群发展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四是创新金融支持手段,按照“一集群一基金”配置原则设置装备领域投资基金,发挥好各类金融机构和工具的优势。
(六)加大集群发展统筹力度
一是建立政府与市场协同机制,加强市区联动,充分发挥支撑机构的作用。二是推动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建设,认定特色园区,引导做好集群公共服务,给予相关支持。
(七)其它事项
一是制定配套实施办法或操作规程,并加强政策措施的绩效评估,根据实施效果进行动态调整。各区人民政府(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可以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根据本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办法。二是《若干措施》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