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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的管理办法》听证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4-26 17:25 信息来源:

  为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提升决策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16:30,在市民中心C区2111会议室举行《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听证会,现按规定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由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规定》的相关要求,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社会组织和公众意见。

  (二)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员

  1.主持人(1人)

  叶迅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主任科员

  2.部门陈述人(1人)

  赵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服务体系建设处副处长

  3.听证代表(10人)

  其中协会代表6人,企业代表2人,会计师事务所1人,研究院代表1人。

  (1)蔡翘梧,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

  (2)吴杨辉,深圳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3)郎丽艳,深圳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执行会长;

  (4)罗俊杰,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5)张勇,侨城智库总经理;

  (6)范丛明,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党委书记兼执行会长;

  (7)寿爱华,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8)张壮丽,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9)沈前兵,深圳市宇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10)罗志恒,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中国·深圳)工作人员。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听证会历时两个小时,听证代表准备充分、发言踊跃、观点明确。代表们就《管理办法》提出了8个具体疑问和4条建议。其中,建议主要是针对《管理办法》中“异议”、“投诉”和“举报”的具体定义分别需要更加明确,针对办理时限中需要延期的具体文字表述需更加准确,针对主管机关的表述需要考虑到未来政府机构改革的情况。

  三、部门陈述人对听证事项的意见

  部门陈述人对听证代表的疑问和建议逐一进行了回应。关于《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定义表述将会考虑研究进一步明确。

  四、听证结论

  听证代表就《管理办法》发表了意见、阐述了理由,开展了充分的讨论,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齐全、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对《管理办法》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回应及时详细,代表们一致认可《管理办法》,本次听证会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将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程序推动政策出台。

  专此报告。

  附件:听证会笔录

  听证主持人:叶迅锋

  听证陈述人:赵健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