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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6-28 信息来源:

  深工信资电字〔2019〕160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现开展广东省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集中化、高效化、生态化为导向,以粉煤灰、冶炼渣、化工渣、陶瓷废渣、脱硫石膏、工业污泥、煤矸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为重点,以及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选择废弃物利用量大、技术工艺水平高、产品竞争力强的项目,推荐广东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

  二、创建要求

  (一)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环境、节能和安全标准;

  (二)项目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良好,

  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境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或者项目建设单位注册地在深圳市境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且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三)核心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附加值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

  (四)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兼顾除危废以外的其他工业固废,以及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综合利用量不低于10万吨/年;

  (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六)原则上为在建或2019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手续齐全。

  三、申报材料

  (一)《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参照附件编制指南);

  (二)申报条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资质、称号等证明文件材料。

  符合要求的企业请将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按要求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提供电子版)于2019年7月16日18点前交至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市民中心C区3117室)。我局将按要求和时限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提交概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指南

  (联系人:李婵,电话:88127113)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