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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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项目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具体如下:①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入口: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事项名称“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选择“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事项办理申请;②关于承诺备案制具体说明: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2〕4号),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项目备案采取承诺备案制,无须备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项目备案修改也无须审核确认,备案管理部门收到申请表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即项目单位在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填写完整项目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备案成功,企业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③关于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时间节点:项目实施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在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进行项目备案,而不是在申请资金事项前才进行备案;④关于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办理时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实行即来即办,备案全程网上办理,不需递交任何纸质材料,不需要后台人工审核,只需网上如实填写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情况、项目设备清单、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等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备案成功;⑤关于技术改造项目变更申请:根据《备案管理办法》,项目单位应及时办理项目变更、竣工、撤消或注销手续。项目规模、内容、投资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实施单位应于变更事由发生30日内通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自行更改,变更也不需要后台人工审核,提交成功后即备案变更成功;⑥关于备案证有效期限:项目自备案或者完成项目备案变更后2年内(含)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备案系统作出延期开工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前款项目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提醒。经提醒后仍未作出相应处理的,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应当移除已向社会公示的备案信息,项目建设单位获取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⑦关于备案表打印及盖章:备案成功后,企业可自行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打印备案表,备案表上有备案文号水印和查询二维码,无需加盖公章;⑧关于企业信息数据安全:所有企业数据信息等详细资料都将进行严格保密,未按照法定程序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可对外公布企业详细信息,保护企业利益,企业可自行在备案系统或备案证上的二维码查询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