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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新设立化工园区必须由市政府批准设立,承接的化工项目应该是列入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相关规划,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同意。新设立化工园区可按照“深圳市申请新设立化工园区流程图”所示流程,由辖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设立申请,并应符合《深圳市新设立化工园区设立条件审查表》中的六大项要求。
新设立化工园区须在项目投产前通过深圳市化工园区的认定。因此新设立化工园区在通过设立审批后,应对照《深圳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审查表》要求,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同步完善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和相关制度规范,以在项目投产前达到深圳市化工园区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