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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1、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延续阶段性降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完成转供电改造的园区在2023年2月底前实施直供电。
3、降低企业用房成本。在全市建设不少于2000万平方米“工业上楼”厂房空间。
4、强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建立办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
5、降低企业融资贷款成本。对2023年1-3月从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
6、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2023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
7、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建立中小微企业随意抽贷、压贷、断贷协调机制。
8、深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做深做实金融驿站项目,2023年实现金融驿站网点达到150个。
二、有效扩大市场需求
9、扩大消费刺激中小微企业市场需求。鼓励各区发放多种形式消费补贴。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
10、支持文旅体行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星级酒店、旅游景区“联游套票”给予补贴。2023年2月份开始全面恢复线下体育赛事。
11、帮助企业及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大对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外展会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发展。
12、加快推进应用场景示范。为新型储能、医疗器械、V2G(车网互动)、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多功能智能杆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先行先试创造条件。
三、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13、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23年期间产生的利息,贴息支持比例提高30个百分点。
14、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3万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以上。
15、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建立风险对冲机制,吸引股份合作公司富余资金进入风投创投领域,丰富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来源。
16、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在“创客中国”(深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深圳赛区的获奖项目,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在大赛中荣获全国500强的企业,满足基本条件可直接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17、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遴选一批优质平台商,每年对其助力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的任务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
18、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培育。推动2023年企业家培育工程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名额向小微企业倾斜,并扩大培训规模。
19、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内外标准编制。
20、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市、区、街道三级企业服务体系,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服务行动五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