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其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视同省级,经认定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不需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可直接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