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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重点支持领域。明晰深圳市新材料产业重点支持领域及支持方向。
第二部分:突破重点材料领域发展瓶颈。本部分共提出7条内容:支持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研发与应用,支持围绕电子信息材料开展定向攻关,支持建设芯片制造封装、新型显示、高端通讯器件等领域关键材料测试验证平台,支持生物医用材料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在先进金属材料领域建设高端研究机构,支持高分子材料分子设计和规模化制备工艺研究,营造前沿新材料技术概念验证生态系统。
第三部分:打造材料科技创新发展高地。本部分共提出4条内容:推动材料科学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完善新材料领域创新载体体系建设、建立新材料领域科技研发长效支持机制、强化大科学装置集群对新材料产业支撑作用。
第四部分:推动新材料集群高质量发展。本部分共提出5条内容:引进领先企业及团队优化产业链布局、支持开展关键环节提升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实施新材料中试及产业化项目、培育新材料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新材料企业长期聚焦特定细分产品,在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形成领先优势,采用事后方式予以奖励。
第五部分:完善材料产业配套服务体系。本部分共提出4条内容:支持专业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完善新材料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统一的新材料检测和认证标准、四是引导金融机构服务新材料产业。
第六部分:附则。本部分明确市区政策支持以及《若干措施》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四、编制特点
《若干措施》编制坚持协同创新、产用结合、区域互补、市场导向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国家新材料产业指导性文件要求,加大对战略性、基础性、原创性项目的资助力度。
一是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生态。
二是协同创新,上下联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结合各类资本,实现上下游链条的高效联动。
三是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新材料产业“三高三长”特点以及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等7大重点发展领域面临瓶颈,对症施策。
四是区域互补,集聚发展。统筹区域新材料产业布局,发挥各自资源特点,打造一批集新材料产业空间特色布局、创新技术等要素为一体的创新载体与企业集聚区。
五是产用结合,示范推广。加强关键材料研发,加速生产、应用关键技术迭代,培育新材料应用初期市场,加快新材料核心产品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
六是市场导向,开放合作。发挥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聚焦重大需求,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创新开放合作共享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