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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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操作规程》一共分为八章三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本操作规程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实施原则和管理模式等。
第二章工作职责明确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单位及第三方机构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资助的项目类别、标准及其费用范围主要对政策文件中包含的五个扶持项目的项目定义、资助标准及资助费用范围进行了说明。
第四章申报条件主要对政策文件中相关条款予以细化,对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包含的五个扶持的申报条件进行了说明。
第五章资助项目的审核材料明确了项目申报材料分为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对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中包含的五个扶持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说明。
第六章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明确了从项目申报到资助资金拨付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第七章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规定了各方在整个项目办理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以及违法违规处理方式等,明确了我局需对项目绩效开展相关评价,便于政府对资金扶持政策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八章附则明确了本操作规程的解释权及本规程的实施时间、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