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投诉/咨询电话:12345 0755-88102553 投诉/咨询邮箱:xzc@gxj.sz.gov.cn
地址:深圳福田福中三路市民中心三楼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网站标识码:4403000048粤ICP备1005321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015号
本《操作规程》共八章、计二十九条。
第一章 总则,共五条。主要对《操作规程》所涉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名词概念,及其目的意义、实施主体、实施原则、管理模式和资助方式等事项,作出明确释义和界定。
第二章 工作职责,共两条。主要明确规定政策实施主体的职责范围及其工作方式。
第三章 资助的项目类别、费用范围和标准,共四条,三大项内容。重点是对“项目扶持计划”资助项目的性质及其类别、可列入资助的费用范围,以及资助的标准作出明确具体规定。
第四章 资助项目的条件,共三条。重点是对“项目扶持计划”资助项目的资助条件作出明确具体规定,资助条件分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
第五章 资助项目的审核材料,共四条。重点是对资助项目应予重点审核把关的审核材料清单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审核资助项目分为“免申即享”和常规审核资助项目,常规审核资助项目审核材料分共性审核材料和专项审核材料。
第六章 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共三条。重点是对“项目扶持计划”组织实施的主要工作环节,及其审核基本流程与程序作出明确具体规定,组织申请与受理分“免申即享”和常规审核资助项目,审核核准环节分专项审核程序和共性审核程序。
第七章 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共四条。主要是对“项目扶持计划”的绩效评价、年度《申报指南》的制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获得资助、行政人与相关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处理等事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
第八章 附则,共四条。主要是对《操作规程》的实施起止期限、政策衔接、解释权,以配套规则、文书的制定,作出明确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