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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入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占申报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80%,且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用占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的比例不低于70%”的计算规则,则是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用占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低于70%的,计入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金额=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用/70%;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占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低于80%的,计入资助的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金额=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