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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动塑料生产领域绿色化发展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5-31 10:20 信息来源: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塑料禁限政策,推进我市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绿色化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淘汰类塑料制品生产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对辖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摸排和督促指导,建立塑料制品企业动态管理清单,引导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全面淘汰关停列入“禁塑”名录的塑料制品生产企业。

  二、提高可降解塑料制品供给

  鼓励塑料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现有塑料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用全生物降解原料替代不可降解塑料原料,生产符合地方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全生物降解的塑料制品,增加替代产品供给,优化我市塑料产品结构。

  三、推动塑料企业绿色化转型

  将企业转型升级和“禁塑”结合,支持企业加大绿色技术研发、引进和应用,加强产品绿色设计,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开展生产设备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解决方案供应商,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示范基地,助推我市塑料产业优化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塑料污染治理督促监管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要做好辖区塑料生产企业的摸查,进一步掌握各企业生产产品类型、规格、产量和产值等基本信息,完善台账。二要积极制定、出台和宣贯相关产业政策措施,鼓励塑料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三要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建“无废城市”重要内容,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开展塑料领域的节能监察活动。四要及时总结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并于6月30日前、12月10日前向我局报送落实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

  2.全市塑料企业生产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倪彬,电话:88102077、18681530188)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30日